厦门中院为律师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。
昨日上午,厦门中院律师调解工作启动仪式暨律师调解工作室授牌仪式举行。来自各律所的48名律师受聘为驻厦门中院律师调解员。今后,他们将接受中院委托或委派,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,积极参与案件调解。厦门中院、市司法局将协同发力,把律师调解打造成厦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一大品牌。
近日,厦门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律师调额及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的通知。实施方案明确提出,2018年全面启动律师调解工作,逐步理顺律师调解机制,建立健全律师调解工作制度,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律师调解工作品牌。
此前,厦门法院与市司法局已在推进律师调解方面进行了大量改革探索。2015年5月,厦门出台《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》,提出“鼓励律师协会、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调解员队伍,提供调解服务”,厦门两级法院马上行动。2016年6月,湖里法院率先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;此后,思明法院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,尝试“院外调解”;翔安法院设立了律师服务中心。经过一段时间运行,律师调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共成功调解案件600余件。《实施方案》是长期实践的成果,也是对未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指导,标示着律师调解工作将在厦门全市全面推开,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厦门模式将展开新的一页。
记者从中院了解到,此次参与律师调解工作的48名律师都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,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。而此次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将成为这48名受聘律师参与案件调解的平台。每个法定工作日将有2名律师调解员出勤值班,受理各类民、商事纠纷,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的调解。
厦门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刘辉煌介绍,律师调解员并非简单的轮值。“调解可能需要多轮协商沟通。值班期间受理的调解案件,这一律师将自始至终参与调解,直至调解成功或终止。”
“今后,我们将用专业的知识,尽自己的力量,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,息讼撤诉。”受聘为厦门中院律师调解员,来自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安绮表示。
声音
厦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姚新民:律师调解是百姓强烈需求的一个产品。在调解过程中,不论是法官、律师还是司法工作者,都要用心、用情、用专业精神做好律师调解工作。像做玉雕作品一样,用工匠精神,做好每次调解。
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远:各区法院将抓紧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,创新便民利民举措,使群众在敬畏法律硬度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度;也要大力宣传律师调解的作用与优势,鼓励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优先选择律师调解快速有效解决争议。
厦门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:律师调解为群众解决纠纷多打开了“一扇窗”。参与调解的律师要自觉把执业为民的理念融入调解工作中;要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,努力把律师调解打造成群众用得起、信得过的纠纷解决方式。(海西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厦法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