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江区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资深律师-刘志强律师,中国同盟盟员,是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专业、资深律师,擅长诉讼与非诉讼业务,从事法律顾问及律师工作十多年,参与过国家立法项目于全国性普法工作。
因为协议离婚,离婚协议的执行不具有强制性,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。有些当事人可能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,那么上海离婚律师建议您选择通过法院办理离婚手续。
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,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。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,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,称为民事调解书,具有强制执行力。
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是公民之间的民事协议。
签离婚协议书,是基于对对方非常信赖,靠对方信誉来履行的。如果男方不履行义务,女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,耗时耗力。
通过法院协议离婚的手续可能需要走稍微长的程序,但很少有后顾之忧,离婚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。
离婚有两种情况:一是双方自愿离婚,一是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。由于离婚情况不同,决定离婚程序也有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之别。
我国《婚姻法》和《婚姻登记办法》规定,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双方必须亲自到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,办离婚手续。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申请书后,要当事人进一步询问有关离婚问题的情况,进行调解。如调解无效。当事人经过慎重考虑后,仍然坚持离婚的,在查明离婚确系双方自愿,没有强迫、欺骗等违法行为,并对抚养子女和分享财产等问题确有适当处理时,就应即准予离婚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对于一方坚决要求离婚,另一方不愿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,或不经有关部门调解直接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,也应首先进行调解。调解无效时,根据实际情况判决。夫妻感情已破裂的。判决离婚;夫妻感情尚未破裂,有和好可能的,不判决离婚。
离婚案件经法院判决后,如当事人不服,可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。上一级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,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。如人民法院判决后,双方当事人没有意见,过了上诉期限不上诉,人民法院的判决即成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,当事人必须遵守执行。
诉讼离婚:
优点:
除调解情形外,法院是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双方的争议,较为公正,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。当事人一般比较尊重法院的判决,能自觉履行判决内容。
缺点:
(1)诉讼时间可能较长;
(2)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达不到离婚的目的;
(3)当事人法庭相见,互相指责、互揭隐私,彼此很可能都受到更深的感情伤害;
(4)子女可能被牵扯到诉讼中来,受到不利影响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