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市促销直接摸现金引质疑 律师:不超5000不违法

武汉晚报讯 近日,汉口一家超市为促销,现场抽奖直接摸现金引市民程女士质疑是否违法。律师表示,只要不是欺骗性销售且奖励金额或奖品价值不超过5000元就不违法。
市民程女士在唐家墩路某超市逛街时发现,一个牙膏展柜旁摆着一个约2米高、占地近2平方米的透明“充气房子”,询问后得知,这是某牙膏品牌为促销摆出的“抽奖箱”。
27日,记者按照程女士所说地点找到该处,走近就听到该品牌牙膏的销售员正吆喝着“买牙膏满38元就抽奖!”不少市民驻足观望,但参与抽奖者并不太多。
销售员将鼓风机出风口对准“充气房子”加大功率猛吹,里面1元、5元、10元的人民币和一些与纸钞大小并写有“谢谢惠顾”及牙膏品牌字样的纸片开始翻飞。
记者看到,一女士问清抽奖流程后,来到收银台购买了两盒牙膏,查看购物小票后,售货员允许将一只手从一个直径约10厘米的圆孔中伸入“充气房子”内停留10秒。
“手上能抓住多少现金,你就可以拿走多少。”女士10秒后将手抽出,共摸出1张5元和9张1元人民币,随后售货员登记了姓名及电话、抽奖金额,女士当即带着现金离开。

据了解,这项抽奖活动仅在这家超市进行,一共持续3天,每天超市营业时间顾客都可参与满额抽奖。记者在抽奖者登记的记录本上也看到,大多数顾客抽到的金额都在10元左右,抽到超过20元的获奖者都极少。
记者抽奖后,不少顾客都跃跃欲试,超市内多名售货员也询问抽到多少钱,众人都对这种方式表示接受。
记者咨询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,他表示根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及《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只要不存在欺骗性有奖销售或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,且有奖销售的奖励金额或奖品价值最高不超过5000元,均不属于违法行为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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