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治社会建设 需要多点“律师驻队”创新

今年以来,苏州多地城管执法部门先后推行“律师驻队”新模式,在律师的参与和指导下,违法案件处罚效率、执行到位率均大幅提升。

毋庸讳言,城管执法领域是一个矛盾集中、冲突易发的领域。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与被执法者暴力抗法之类的事件,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。如何找到一个解:一方面执法人员能够依法、高效、文明、规范执法;另一方面被执法者也能够做到理性、守法、通情达理?去年底,昆山市城管局与昆山市司法局加强协调对接,决定试点开展“律师驻队”工作。

驻队律师参与到城管执法工作的全过程,确保城管执法人员知法、守法、规范执法。同时,对于被执法者的对象来说,驻队律师的参与,也有助于从法律的角度去看待和思考问题,自己所做的事情究竟是不是合法?执法人员的做法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?如果拒不执行,将会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?等等。驻队律师的提前介入,发挥了独特的作用。他们是做好事前预防的“法制员”,是做好事中控制的“智囊团”,也是做好事后补救的“缓冲带”。

“律师驻队”新模式在苏州多地试点、推行后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无论是城管执法人员还是当事人,都对驻队律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。近日,司法部官方微信专题还介绍了勇于创新、率先试水的昆山这一经验。

其实,知法、守法、用法是一种辩证关系。在现实社会生活中,多点“律师驻队”这样的创新,让社会各方善于用法,反过来也能促进知法、守法,从而在总体上促进法治社会建设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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