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6日中午11点多,两名北京律师在湖北荆门市中级法院参加完一起征地案件的庭审后,在回宾馆取行李准备离开时,被2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围殴,有人甚至叫嚣要“活埋”当事律师。
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律师被打事件了。今年3月,来自上海的王律师代理的一起案件在北京市某法院公开审理,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,休庭后,刚走出法院门口,就被打了。事件发生后,网络上的言论也值得玩味,有的网友说“为坏人辩护,就该打,往死里打!”有的网友更是说得特别实诚,“人家钱被骗了,你还去为被告辩护,肯定得揍你啊。”更有人调侃,“一条新闻炸出这么多法盲?”在笔者看来,比“律师被打”更可怕的是“律师该打”的舆论基础。
所谓律师,是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,接受委托或者指定,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。律师是一门职业,且是专业化程度极高的职业,不仅需要国家相关资格认可,更需要律师本人有较高的智商、情商以及丰富的从业经验,才能够胜任这一职业。而在西方发达国家,律师与医生都是社会地位很高的职业。可是,对于当下的国人来讲,由于法治化水平不高,导致对律师这个职业存在诸多误解。
最大的误解便是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,很多人将律师视作正义的卫士,认为律师就是主持公道的,为社会不公呼吁,为弱势群体服务,将那些坏人绳之以法。在很多人眼里,律师是正义的化身,所以律师为那些非法集资的人辩护,为那些犯罪嫌疑人辩护,就是违背良心,就是应该被打。持这种认识的人,其实是误会了律师的职业操守。律师只是一门普通的职业而已,对律师而言,律师就是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,这是所有的律师最应该秉持的职业操守。
在律师眼里,没有好人坏人,只有当事人。宪法规定,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,即便有人违法犯罪,在接受法律审判时,也有说话的权利,都有辩护的资格。能够审判的,只有法律,而不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。
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就该被打,这样的舆论基础与法治社会如此格格不入,实在是有点可怕。切莫夸大律师的作用,只有尊重律师这个职业,尊重他们的工作,才会有更多的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,通过法律这个平台做出裁判,这才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好办法。